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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十梅庵路以北、规划十三号线以东)规划调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05-11 信息来源:本站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对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十梅庵路以北、规划十三号线以东)规划调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在2020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直接在李沧政务网本项征求意见栏中,点击“我要发表意见”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cqcsjsj@163.com;





        现将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十梅庵路以北、规划十三号线以东)规划调整的情况说明如下。

        1、起草过程

        按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安排,区城市建设局组织开展规划调整工作,经过方案论证、专家评审等阶段,形成规划调整初稿。

        2、主要内容

        为推进我市人才住房建设,参照在编《青岛市李沧区十梅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论证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将市政府批复的《青岛李沧区十梅庵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改》(青政字[2008]25号)中A-04-09地块(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21公顷)调整为LC0803-408地块(商住用地,用地面积5.21公顷)。


       为更好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做好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十梅庵路以北、规划十三号线以东)规划调整工作,通过李沧政务网向社会普遍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系统或邮箱反馈意见。共收到公众意见27条,其中15条全部或者部分采纳,11条电话回复居民并做出解释和说明,取得居民理解,另外1条反馈内容为“测试”,不能回复。部分居民通过市长(政府)信箱、12345反映意见和建议约15条均已按照要求,在网上或者电话回复居民。


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