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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06-24 信息来源:区残联

  为推动李沧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区残联编制了《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待社会各界对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3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本系统直接提出意见,请点击最右侧“我要发表意见”按钮;

  (二)意见或建议请发送至邮箱qdlcqcl@163.com.

  感谢并期待您的参与!

  (联系人: 王开君,联系电话:0532-87630816)

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关部署和《青岛市李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区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坚持依法依规,推动残疾人基本权益全面落实,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6

预期性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98

预期性

6.0-18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95

约束性

7.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70

约束性

8.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

---

>95

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500

预期性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全面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1.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发挥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优势,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残联、街道残联、社区残协三级残疾人服务链,打造助残服务综合体,实现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参与机制,协调多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志愿助残活动,逐步构建组织网络健全、工作项目丰富、运行机制完善的社会志愿助残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服务纳入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残疾人帮扶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真正让残疾人“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持续推进残疾人事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惠残事项网办和信息共享水平。
  2.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严格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质量建设,通过实施政府采购方式,选聘优质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如康家园”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继续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公租房轮候时通过加分等方式优先予以保障,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建设之中。

  (二)完善残疾人社会关爱体系,全面提高康复服务保障水平。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实施残疾预防行动,推动残疾预防融入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各领域规划,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减少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2.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3.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开展康复服务,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深度融合服务体系。
  4.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办法,强化适配政策保障。

  (三)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推动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规范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认定,实现“全程网办”。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
  3.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加强随班就读示范校(园)建设,建立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就学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相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学生就业能力。继续实施残疾人特殊教育救助和奖励,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建设不少于2个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点、站)。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参加第十八届、第十九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第十一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3.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统筹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人道主义精神,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第七次山东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4.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

  (五)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在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2.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为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六)加强残疾人法制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2.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残疾人逐级有序表达诉求,依法规范和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

  (七)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强化街道残联建设,确保残疾人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负责。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化社工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八)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供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将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加强残疾人数据深度分析、趋势研究和安全保护,健全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残疾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章、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本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二)严格落实规划。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政策,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开展监测评估。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征求意见表

  单位:

文件标题

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如无意见请注明无意见,并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领导签名:                      

                           2022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关于《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关部署和《青岛市李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总结分析“十三五”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注重落实好国家、省、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和《李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23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要求,找准李沧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着力点。

  第三阶段:提炼李沧区在“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与措施,编制《规划》初稿。

  第四阶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区残工委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把意见落实到规划中。

  三、总体考虑

  《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国家、省、市残联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目标,遵循依法、科学、民主的要求,开展了起草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区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是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

  四是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

  五是坚持依法依规,推动残疾人基本权益全面落实,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六是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

《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决策会议审议

  2022年11月20日,李沧区七届人民政府第 15 次常务会议,区残联递交《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汇报稿)》进行审议。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确定,区残联根据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残疾人发展规划》,按程序发布实施。


  为更好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我区发布了《李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6月24日-7月23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在规定的征求意见期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李沧区残联

2022年7月28日

已结束